海南:五年定向公费培养2000名中小学教师
海南日报海口讯(全媒体记者张琬茜 通讯员金浩田)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近日印发《海南省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未来5年将依托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为全省各市县(区)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2000名师范生,其中本科层次约1500名,研究生层次约500名。
按照年度安排,每年将招录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公培生约300名、全日制研究生层次定向公培生约100名,毕业后定向到市县(区)中小学任教。培养期间,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方案》提出,本科层次实行“省来县去”——全省统一招生、提前批次录取、定向市县就业。报考者须为海南户籍且符合我省高考不限批次条件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由培养院校按高考录取规则择优选拔。研究生层次则通过推荐免试或在校研究生遴选产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在普通高中任教,同时兼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录取后,定向公培生须与培养院校及定向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市县(区)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安排在城区学校的,需到乡镇学校支教至少2年。服务期内,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定向市县(区)内学校间流动。
此外,临高、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市县的本科层次定向公培生,同步纳入“地方优师计划”,招录、培养、履约及保障政策与定向公培生计划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