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汛安全再升级:国家防总与国务院安委会联合部署新要求
进入汛期以来,部分地区因持续强降雨遭遇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及市政等关键基础设施和在建工程受损,个别水库甚至发生溃坝并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家防总办公室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及中办、国办相关安排,进一步强化企业防汛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及在建工程平稳度汛。
层层压实防汛责任链条
通知强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需按照防汛总体部署及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对辖区内企业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应全面落实防汛安全管理职责,将防汛任务细化至每一个基层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部,确保责任无死角、全覆盖。
深化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
针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通知要求开展全面的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需纳入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措施,并设定整改期限,实行销号制度。同时,鼓励公众通过有奖举报机制参与防汛风险监督,形成群防群治格局。
升级监测预警与信息传递
为提升预警效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健全暴雨、洪水、台风、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共享与传递机制。当预警等级较高时,必须直接‘叫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关键岗位防汛责任人。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需优化预警手段,确保预警信息精准触达每一位相关人员。
细化人员转移与应急演练
按照‘一企一案’、‘一工程一案’的原则,通知要求完善人员转移避险预案,明确停工条件、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关键要素。各单位应常态化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尤其要针对夜间、断电、断网、断路等极端场景组织专项转移演练,提升实战能力。
强化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
根据防汛抢险需求,各单位需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及专家力量的配备。在汛期特别是强降雨、应急响应期间或收到预警后,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及重要岗位主备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应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