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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就“摩托车限行”公开征集您的意见

EBC金融交易平台 2026-05-13 12 阅读

海口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摩托车通行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9号交通管理局,邮编571106

本次通告拟对以下区域实施全天候摩托车禁行:

  1. 东界:东营环路东段—琼山大道(东营环路东段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起,至琼山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止)。
  2. 南界:椰海大道—长彤路—文体中心南路—烈楼街(椰海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起,沿椰海大道至长彤路交叉口,再经长彤路、文体中心南路至长滨路,最后沿烈楼街至粤海大道交叉路口)。
  3. 西界:粤海大道—滨海大道—新海大道(烈楼街与粤海大道交叉路口起,沿粤海大道至滨海大道,再经滨海大道至新海大道,最后至新海大道与海色路交叉路口)。
  4. 北界:海岸线(含海甸岛、新埠岛)以内道路,边界道路本身不在禁行范围。

适用车型:本通告所称摩托车包括电动、油电混合及燃油驱动的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警用、军用及应急抢险等特种车辆除外。

通行要求:驾驶摩托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违规载人载物、轰鸣疾驶、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

轮渡过海提示:经轮渡进岛的摩托车请避开禁行区域,建议从新海港、南港进出。

海口市摩托车通行示意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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