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再酿亡人惨剧!海口交警:电子抓拍+集中曝光+常态严查
【斑马线=生命线】
一条斑马线,既是守护生命的安全线,也是丈量城市的文明尺。然而,个别司机仍把它当成“加速带”,一脚油门便让危险骤增。
现场执法:一小时查获两起“抢行”
5月12日10时15分,海口交警在整治点拦下一辆白色私家车。行人绿灯亮起,人群正陆续过街,司机朱某却轻点油门“见缝插针”。
“行人离我还有段距离,我想快点过去。”朱某辩解。
“再远也要提前减速,让行人先走。”民警当场开出罚单:罚款100元,记3分。
一小时内,交警共查处2起不礼让行为。记者走访发现,有信号灯的路口礼让率较高,而无灯路口“冲斑马线”现象依旧突出。
血的教训:两起事故,两条生命
案例一
黄某某驾车途经龙华区海德路昌茂澳洲园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撞飞行人叶某某,叶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黄某某负全责。
案例二
王某驾车在美兰区和平大道怡心园门前斑马线未减速,与骑行通过的林某相撞,林某送医不治。事故双方均存在过错,但机动车未礼让是主因。
整治升级:优化标线+电子抓拍+集中曝光
海口交警表示,下一步将:
- 全面排查斑马线设置,补齐信号灯、减速带、抓拍设备;
- 坚持“现场+电子”双轨查处,提高违法成本;
- 联合媒体定期曝光违法车辆,并推送给驾校、企业,强化源头教育。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刘瑾律师提醒:车让人、人快走,需要司机与行人双向奔赴,任何一方“掉链子”,都可能酿成悲剧。
法律速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须停车让行;无信号道路遇行人横过,也应避让。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第90条可处2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分。
(撰文:黄君 责任编辑:周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