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年6月2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请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抓好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关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组织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赴有关部门和省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通过法治建设、工作监督等方式,持续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持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加强总体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制定分工方案和重点举措。深入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指导各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抓好监督约束。推动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纳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等,督促地方补短板、强弱项。常态化发现问题、核实线索,强化督促整改、约谈通报,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专题培训,在中央媒体播发报道、刊发署名文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焦点访谈”栏目推出专题节目,深度剖析违规招商引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快推动实现“五统一、一开放”。一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发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事项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修订企业注销指引,出台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稳妥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细化审查标准和程序,2025年各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8.9万件,对其中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统一信用监管标准尺度。印发《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二是统一市场基础设施。促进现代物流标准化,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十四五”期间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左右。进一步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三是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制定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为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划定边界。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7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7亿元。四是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发布首批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建成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各省份均已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配套适用规则。推动各地出台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制度措施330多项。五是统一要素资源市场。在10个地区部署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加快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跨省跨区交易电量占比从2024年的23%提升至2025年的24%,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六是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各省份累计梳理排查法规政策文件3.8万余件。推动检验检测结果跨区域互认,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5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3.08亿人次。发布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倡议。2025年全国跨省异地销售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8%、占比达57.6%。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2025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0392家,同比增长19.1%。巩固完善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贸易政策合规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修订出台《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
(三)聚焦六方面重点难点集中攻关。一是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开展重点行业低价无序竞争治理。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价倾销。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二是整治政府采购招标乱象。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国共重点检查2万余家代理机构、9万余个采购项目,处理相关主体3万余家。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开展招标投标系统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设置壁垒等违法行为,形成从严治理氛围。三是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出台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对地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常态化风险排查和核查处置,通报违规财政补贴案例,严肃约谈以“零租金”违规开展招商地区,各地合规招商意识明显增强。四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出台帮助外贸企业拓内销、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转内销降本提效,畅通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口转内销绿色快捷通道,截至2025年底惠及外贸企业产品货值超125亿元。五是补齐法规制度短板。研究起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推动制修订招标投标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社会信用建设法等,以法规制度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六是纠治政绩观偏差。引导地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优化考核机制。
总的来看,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不断健全,市场设施互联互通显著加强,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二是社会共识显著增强。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深入人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为各方面的行动自觉,招商引资“内卷式”竞争得到初步遏制。三是建设效果不断彰显。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2024年的14.1%降至2025年的13.9%、首次降至14%以下,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从2022年的39.8%增至2025年的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22年的43.6万亿元增至2025年的50.1万亿元。全国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作用日益凸显,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做大国内市场、做强国内大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部分制度政策具体落地实施存在障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础制度规则持续完善,但制度政策落实中衔接不够、一致性不足、尺度不一等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领域制度政策落地的“毛细血管”尚未完全打通。 EBC金融交易平台
(二)有的违规行为由明转暗或出现隐形变异。当前各类政策边界基本清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明面上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违规招商引资、违规招标投标等行为大幅减少,但部分地方还存在不顾大局、在落实时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
(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解决。部分新领域发展快、变化大,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新问题。比如,目前数据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制度规则还不健全,高质量数据供给还不充分,赋能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还需加力破除。当前,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地方固有的发展方式和竞争模式紧密关联。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的权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叠加现行基于行政区划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容易形成保护本地市场、限制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内在冲动,导致出现失当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纵深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配合修订政府采购法等,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二是明确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基本尺度。实施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强化正向引导和刚性约束。三是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完善市场退出制度。适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行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推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出台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有关改革文件,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地方标准清理专项行动。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强化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四是加快推进深层次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市场统一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及税收分享办法。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调整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纵深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一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制定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二是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实施多式联运攻坚行动,大力推进“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发展。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和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强化物流网规划建设,完善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三是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中城市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更好发挥数据、物流、通信等领域中央企业作用,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流通骨干网络。
(三)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市场统一。一是土地和劳动力市场方面。有序推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跨区域土地市场一体化配置改革。扎实推进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二是资本市场方面。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加强资本市场信息归集整合与共享。三是技术和数据市场方面。制定出台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数据市场等实施意见,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统一对登记机构的准入要求,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打破“信息孤岛”。四是资源市场方面。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健全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国家级监测调度平台。五是商品服务市场方面。推动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提取等覆盖面持续扩大。构建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多渠道、多手段推动医学检查影像跨机构、跨区域调阅。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内外贸标准对接、市场对接、渠道对接,帮助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四)纵深推进清除顽瘴痼疾。一是深入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持续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查处平台经济相关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滥用规则、算法、技术等新型垄断行为,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配合修改价格法。二是持续整治政府采购乱象。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体系。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推动评审专家资源跨区域跨领域共享、信用信息共用、处罚信息互认。三是系统整治招标投标乱象。深入开展招标投标系统整治,制定出台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办法,深化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应用。配合修改完善招标投标法。四是加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招商引资,稳妥处置违规招商引资存量政策和存量项目。规范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依托督查、审计等监督手段常态化发现和纠治“抽屉协议”等招商引资乱象,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五是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深入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加大对行政性垄断的惩戒力度。六是完善分级分类的问题纠治体系。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提示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公开通报典型突出问题,对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